北京:人力资源市场不再区分“人才”和“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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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资源市场不再区分“人才”和“劳动力”

本市将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

刚刚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透露,本市将推广西城、丰台和房山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试点经验,推进整合本市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全面启动本市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在各地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未合并之前,大部分地区的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管理就业服务,人事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多称“人才市场”,主要针对大学生和干部;劳动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则称为“劳动力市场”,主要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问题由两个部门管辖,使得人才市场和就业市场工作有所割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关于推广试点经验加快建立区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市各区将在2017年基本完成原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机构的整合改革,新组建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据介绍,西城、丰台和房山三个试点区于2015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了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整合,通过精简机构、理顺职能、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实现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整合融合,成立了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了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效能。

下一步,本市将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区将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为主要职能的各类工作机构进行整合,按照资源整合、统筹管理的要求,以现有机构和服务场所为基础,建立统一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实施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对城乡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施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等。各区还可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安排其承担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此外,还要实现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业务相剥离,对目前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向劳动者提供的收费服务项目,从公共服务机构中剥离,转由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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